退/換貨說明
A:可使用下列方式申請
- 寄信至service@cl-td.com.tw。
- 於營業時間來電辦理退貨,營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。
- 退換貨商品與發票須一起寄回。
*非商品瑕疵之退換貨申請,需自付運費寄回商品,並使用外袋保護商品完整性,若商品有破損,將導致無法順利換貨。
A:請於7天鑑賞期內,拍照並寄信至客服信箱service@cl-td.com.tw,將由專員與您連繫。
- 收到的商品若有破損或重大瑕疵,可於七天鑑賞期內聯絡我們做換貨服務。(另外尺寸不合,僅能更換尺寸,無法退貨,運費由買家自行承擔)
- 更換商品需保留完整配件,如包裝袋(盒)、吊牌等,商品皆不能下水洗滌或任何汙損,若不符以上任一條件者將不給予更換之服務。
- 更換貨工作日3天內完成(不包含假日),更換貨完成將依序通知。
A:
1. 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2. 發票未寄回。
3.商品非瑕疵品,卻有使用過,且有化妝品殘留痕跡,會不予退貨。
4.非正常試穿,已長時間穿著,已有使用摺痕或髒污或味道。
5.退回時,商品配件不全(如可拆式帽子,領圍或腰帶等配件)。
6.已在商品上加工,例如:繡花、裁剪、打印……等非商品原樣(請確實驗收商品後再進行加工)。
7.活動贈品未退回。